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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3 11:31:15 浏览: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部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定于2020年11月11日-15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切实做好展览展示筹备工作,搭建科技交流合作的平台,把本次展览办成“深圳高交会”的亮点和精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情况

   四川省拟组成由省政府领导任团长的四川省政府代表团和以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成的参展洽谈团参加本届“深圳高交会”。 

   二、展览内容

   四川省代表团展位面积200平方米,展位位于深圳中国国际会展中心9号馆。特装展示、展览采用立体结构、可视板面、数字化技术以及三维灯光图片、多媒体演示、实物模型等方式,展示我省高科技发展的良好态势。

   本届“深圳高交会”四川省代表团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为主题,重点展示四川科技支撑四川特色优势的“5+1”现代工业体系成效和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成效,拟组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最新科技成果参加成果交易、展览展示、招商引资等活动,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三、项目征集

   为保证本次展会成功举行并取得实效,请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围绕本次展会主题和重点,积极组织新成果、新产品、新技术参加展览和洽谈。

   四、资料要求

   (一)请各参展单位,认真填写《第二十二届“高交会”参展项目征集表》(附件1)、《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商资料填报表》(附件2)以便统一制作宣传展板及编印项目册,于10月14日前将项目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参展项目要求提供展品实物(样品、模型等,并提供展品的立体尺寸和用电需求)以及项目文字简介(300字以内,内容应浅显易懂,同时提供产品图片2-3张,单张1兆以上)。

   (三)展示的产品实物或模型由各参展单位自带,并需提前告知展台所需面积、用电需求等事项。

   五、证件办理

   按组委会要求,参展人员需办理相关证件。请各参会单位积极认真及时填写《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附件3),请于10月14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以便办证使用。

   六、联系方式

   (一)省技术转移中心。

   李孟媛、关科:028-61106813   陈天然:028-61106813

   传  真:028-61106813      邮  箱:xnzxhz@126.com

   (二)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梁  媛:028-61106813      李亚丹:028-86610857

   (三)科技厅区域处。

   何修邦:028-86730010
 

附件:1.第二十二届“高交会”参展项目征集表

    2.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商资料填报表

    3.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
附件点此链接下载:uploadfile/2020/0923/2020092311342019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