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四川省2017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关于评选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川生促协〔2017〕29号)的要求,通过各地生产力中心申请,经各市(州)中心推荐和协会理事会审核后,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关于表彰2017年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pdf
根据《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关于评选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川生促协〔2017〕29号)的要求,通过各地生产力中心申请,经各市(州)中心推荐和协会理事会审核后,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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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