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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8 11:28:06 浏览: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大创新主体培育,打造一批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我厅将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的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成立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我省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且不超过10年(含)的企业。
    (二)支持领域:属于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5+1”产业领域方向。
    (三)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及申报当年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四)申报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和净利润须保持正增长,且在申报备案的上一年值均为正数。申报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企业总收入、净利润、研发费用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为依据。
    (五)申报企业的成长性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须满足《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川科高〔2019〕20号)的相应要求。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15日17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7时自动关闭。
    (二)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企业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单位报送本辖区瞪羚企业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需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推荐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后,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提交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份,1份正本,相关附件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1份副本,可用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
    (三)申报材料做成一本,要求胶装,双面打印、复印,字迹清晰可辨。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四)提交的书面材料
    1.《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5.企业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企业对所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程度以及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核心支持作用的说明;
    6.企业近三年内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
    7.企业近三年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近三年拥有的高端人才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人才在该企业截止2019年9月连续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9.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批复设立文件。
    (五)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报备案的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瞪羚企业申报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成都市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B座7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薛涵  黄乙洋  岳钧  赵源
    (028)68107167  68107836  68107812
    科技厅高新处:         金兴连(028) 86717630  86723655
    网上填报技术热线: 黄  骥(028) 8523164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