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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创新产品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5 11:03:22 浏览:
    近日,科技厅印发了《四川省创新产品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这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创新产品,进一步规范创新产品项目管理工作,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制定。
    一、创新产品的支持重点。创新产品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成长潜力大、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品。依据《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四川省创新产品培育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重点围绕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万亿级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轨道交通、动力及储能电池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以及军民融合等领域组织申报,加快形成一批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产品的支持方式。创新产品分为重大创新产品、重点创新产品两类。重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已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并进入市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显著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重点创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已进入市场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产品。财政补助经费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
    三、创新产品的申报要求。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等的创新性产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实现替代进口、填补国内空白。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行业标准,有明确的市场潜力、前景广阔。对产业有带动和示范作用,或可形成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的产品。
    四、创新产品的申报程序。按照科技厅创新产品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由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环节后,推荐立项并予以支持。